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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2023-06-17 06:10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3-010号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现金分红,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2.42元(含税),以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03,779,257股为依据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合计412,314,580.19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如在本议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制造业方面,在新时代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国民经济发展作用越来越重要,特别是在稳增长、稳就业、稳投资等方面保大盘、压舱石作用突出。2022年1-12月,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9.1%,增速比全部资产投资高4.0百分点(国家统计局),成为拉动投资增长的重要动力。在目前经济复苏企稳回升条件下制造业呈现稳步回升态势。行业企业数量大门类多涉及面广,市场竞争呈现出差异化竞争和成本竞争两大特征,创新驱动、规模经济、并购重组等因素成为制胜法码。行业发展趋势总体上正在由小而全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由传统制造业向先进制造业迈进、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迈进、由中国制造迈向中国创造迈进,由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迈进。

  国防科技工业方面,作为国家战略性高技术产业,涵盖核、航天、航空、兵器、船舶、电子六大行业和所有军工集团,成为国防现代化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国家安全和国防建设的 “脊梁”。同时成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和先进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与科技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量。目前摆在国防科技工业发展重点任务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对标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战略部署,优化体系布局,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治理能力,加快推进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建设。

  兵器行业方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依靠力量,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安全和国防建设的主力军。是军工集团中唯一一家面向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以及武警公安提供武器装备和技术保障服务的企业集团。同时,积极推进军工技术民用化产业化,打造出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铁路车辆、北斗产业、应急装备等先进制造业以及军贸、一带一路贸易、国际工程承包等经营业务。连续18年6个任期蝉联国务院国资委业绩考核A级,位列世界500强企业第136位。

  铁路车辆方面,国家交通运输部门围绕“碳达峰、碳中和”,进一步推广低碳交通装备、调整运输结构,新能源运输装备逐步替代传统运输装备,后续市场需求结构正在发生显著变化。国家大力发展集装箱多式联运尤其是集装箱海铁联运、高铁快运等业务,深入推进“公转铁”“散改集”。国际市场,国际铁路货车市场热度有所回升,部分具有货运刚性需求的国家陆续开始招标采购,这使得铁路货车市场出现反弹。2022年铁路车辆业务成功开拓巴基斯坦和蒙古市场、进一步拓展澳大利亚市场。

  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在党的二十大国防和军队“新三步走”战略指引下,更好服务于新时代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需要,服务保障部队备战打赢紧迫现实需求。需求端军品内装面向陆军服务全军,军贸重点做实做细做深发展中国家目标市场,军民融合产品稳健发展,民品服务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供给侧以军为本、以车为主、军民结合的经营格局进一步巩固。报告期内军品科研生产克服重重困难按时履约,充分发挥了“压舱石”作用。民品特别是铁路车辆产品保持了稳定市场份额。

  增加部分与主业相关经营范围。为进一步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国防和军队“新三步走”战略部署,更好履行强军首责,对接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总体战略,结合公司中长期转型升级发展迫切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与有关部门协调,对公司与主业相关的部分经营范围进行了优化和增加。优化方面主要是依据最新法律法规,在军品许可项目保持不变不减前提下对经营范围内容表述予以优化,使之更为清晰准确简洁明了。增加方面主要是军品和军民结合产品科研技术开发、工艺制造技术研发、基础技术预先研究、试验检测及技术服务、新装备新技术应用制造等。

  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军品统筹抓好内装外贸订货,积极拓展新领域新业务,俄罗斯国际军事竞赛、珠海航展等专项政治任务;骨干民品铁路车辆、军民融合产业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应急救援装备研发制造储备基地成功落户公司。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3.49亿元,较上年增长3.85%,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41.81亿元,较上年增长4.13%。全年实现利润总额9.03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3亿元,分别较上年同在期增长8.04%和10.2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并形成决议。

  (四)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名,实际参会监事4名。会议由与会监事共同推举王志亮监事主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43.49亿元,同比增长3.8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3亿元,同比增长10.27%。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投资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10、审议通过《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议案》;

  11、审议通过《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度发生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发生情况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线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3-012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七届四监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拟投资的产品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不可抗力等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本年预计投入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发展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2016年9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4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770,571股。2016年12月26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 147,503,78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3.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49,999,998.04元(以下简称2016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54,736,680.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95,263,317.66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6年12月26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1239号《验资报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2017年6月21日,公司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970,257.80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大华核字【2017】002608号《关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2021年初,根据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节能减排改造项目节余5,629,522.20元及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278,740,802.71元(含补充流动资金和支付对价),本年投入90,899,374.90元,资金余额804,516,815.11元。2023年公司一季度末募集资金理财金额4亿元,占公司货币资金的比例为8.28%。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1.投资方式:2023年,公司预计在75,000万元限额内根据资金暂时闲置期限的情况择机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的理财产品,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水平合理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质押式报价回购、收益凭证等保本固定收益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1)受托方情况:预计2023年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均为公司主要合作银行、国企及央企独资或控股的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2)投资产品类型及收益类型:一是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质押式报价回购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二是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三是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议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超过12个月。

  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议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七届六次董事会、七届四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本次拟投资的产品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不可抗力等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公司投资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尽管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为确保理财产品投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公司财务金融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是公司审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保荐人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理财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是公司财务金融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是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五是公司董事会将持续跟踪证券投资的进展和风险状况,如发生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的,立即采取措施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可实现保本固定收益且可通过SPPI现金流测试的券商理财产品本金在“其他货币资金”列示,银行结构性存款本金在“银行存款”列示,取得的收益在“投资收益”列示;其他不可通过SPPI现金流测试的理财产品本金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取得的收益在“投资收益”列示。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对资金进行管理,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投资理财业务,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中信证券同意上市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上市公司第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3-015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部分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部分会计政策变更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目前涉及该项变更的主要业务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公司在交易发生时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预计后期影响公司的主要项目是公司作为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公司2022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占资产总额的0.21%,递延所得税负债占负债总额的0%,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3、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七届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3-017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1年开始承担公司年度审计业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服务。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全国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优势和良好的信誉,从业人员作风严谨,工作扎实。结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审计工作完成情况、服务质量、及工作人员的职业操守和执行能力,公司拟续聘立信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