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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元旦起济南实施这一新规2023-12-25 19:40

  明年元旦起,济南市绕城高速以内及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建成区这些重点禁用区内,禁止使用排气烟度超过Ⅲ类限值和排放标准为第Ⅱ阶段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以压燃式、点燃式发动机和新能源为动力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主要包括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叉车、压路机、非公路用卡车、工业钻探设备、材料装卸机械、发电机组等。

  禁用区禁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是倒逼淘汰高排放机械促其升级换代,实现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减排的有效手段。济南市按照省生态环境厅部署,于2022年12月16日发布了《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排放禁用区的通告》。

  《通告》所称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排气烟度超过《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Ⅲ类限值的机械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GB 20891-2007)中的第Ⅱ阶段及以下标准的机械。

  ■重点禁用区为济南市绕城高速以内及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建成区;

  ■2023年1月1日起,重点禁用区和一般禁用区内禁止使用排气烟度超过Ⅲ类限值和排放标准为第Ⅰ阶段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2024年1月1日起,重点禁用区内禁止使用排气烟度超过Ⅲ类限值和排放标准为第Ⅱ阶段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一般禁用区内禁用规定不变。

  《通告》明确,济南市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制度。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号码“环”字后第一位数字为排放阶段代号(

  环”字后为“D”的是电动机械)。机械所有人和使用人可以通过环保编码确定机械排放阶段,避免违反高排放禁用区规定的行为发生。

  鼓励老旧机械所有人以购买或共享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以新换旧”、拆解报废等方式,加快高排放机械的淘汰更新。

  生态环境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乡水务等相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行为的检查查处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按照职责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