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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金力泰及时任董事长等合计被罚550万元2023-12-06 21:51

  中新经纬12月6日电 6日,金力泰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称,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等合计被罚550万元。

  2020年5月,金力泰成立全资子公司上海金力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泰实业),由其参与浙江运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运发)主导的虚构“黄金贸易业务”。2020年5月至2021年7月,金力泰实业与下游客户累计订立41份黄金销售合同,合同金额总计15.09亿元;相对应,金力泰实业与浙江运发等上游供应商订立41份黄金采购合同,合同金额总计14.85亿元。贸易标的为1KG/个、Au9999的定制金条。上述业务以贸易为名,实质为资金融通业务,金力泰实业与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签订购销合同,上下游实际均由浙江运发指定,相关物流、资金形成闭环,金力泰实业实际只履行垫资义务,赚取资金使用费。

  金力泰未披露参与“黄金贸易业务”的真实情况,将上述“黄金贸易业务”涉及的相关黄金制品计入存货,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财会〔2006〕3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关于存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涉嫌虚增2021年末存货25798.96万元,占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8.32%,导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金力泰将上述业务形成的购销差额计入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财政部令第76号)第十六条关于企业应当按照“实质重于形式”进行会计核算的要求,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四条第一款关于收入确认的条件,涉嫌虚增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038.99万元,占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的6.11%,导致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证监局认为,金力泰上述行为涉嫌违反相关规定,构成违法行为。袁翔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严家华作为公司时任副总经理,景总法作为公司时任董事,汤洋作为公司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隋静媛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均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是信息披露违法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拟决定:

  对此,金力泰公告提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涉嫌虚增2021年末存货25798.96万元,占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8.32%;涉嫌虚增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038.99万元,占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的6.11%。经公司初步测算,若追溯调整公司相应报告期的财务报表,上述事项未对公司2021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产生影响,即影响额为0元。

  深交所指出,金力泰上述行为涉嫌违反相关规定,市场影响恶劣。根据规定,深交所将对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公司官网显示,金力泰成立于1993年,聚焦环保高性能汽车涂料二十余年,产品广泛应用于乘用车、商用车、工程机械、工业部件以及建筑幕墙的防护与装饰。(中新经纬APP)